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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节 一般规定 第9.1.1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工程,施工安装前应具备下列条件: 1. 设计施工图纸和有关技术文件齐全。 2. 有较完善的施工方案、施工组织设计,并已完成技术交底。 3. 施工现场具有供电条件,有储放材料的临时设施。 4. 土建专业已完成墙面内粉刷(不含地面层),外窗、外门已安装完毕,并已将地面清理干净;厨房、卫生间应做完闭水试验并经过验收。 5. 相关电气预埋等工程已完成;(装修、照明等) 6. 各种安装材料已经检验合格,所附带的说明书和合格证应齐全。 第9.1.2条 发热电缆应进行遮光包装后运输,不得裸露散装。在运输、装卸和搬运时,应小心轻放,不得抛、摔、滚、拖。避免爆晒雨淋,宜储存在温度不超过40℃,通风良好和干净的库房内;与热源距离至少应保持在1m以上。 第9.1.3条 发热电缆存放、运输和敷设应避免因环境温度过高或过低而受到损害。 第9.1.4条 发热电缆存放、运输和敷设应避免因物理压力过高而受到损害。 第9.1.5条 施工过程中,应防止油漆、沥青或其它化学溶剂接触污染管线的表面。 第9.1.6条 地面辐射供暖工程施工过程中,不宜进人踩踏电缆。不宜与其它工种进行交叉施工作业,所有地面留洞应在填充层施工前完成。 第9.1.7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采暖工程施工现场环境温度低于0℃时,不宜施工。低于0℃必须施工时,现场应采取升温措施,发热电缆预热时严禁电缆间有搭接。 第9.1.8条 安装前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检测和通断测试。 第9.1.9条 所有进场的材料必须进行检验验收,包括产品的技术文件、标志、外观检查,必要时应抽样进行相关检测。温控器的外观不能有划痕,标记清晰,面板扣合、开启自如,温度调节部件使用正常。 第2节 绝热层的铺设 第9.2.1条 铺设绝热层的地面应平整、干燥、无杂物。墙面根部应平、直且无积灰现象。 第9.2.2条 绝热层的铺设应平整,边沿绝热层相互间的搭接应严密。对土壤上面的地面或有湿度侵入的地面,在铺放绝热层之前必须先铺一层防潮层。 第3节 发热电缆的安装 第9.3.1条 发热电缆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标定的电缆间距和走向敷设,发热电缆应保持平、直,电缆间距的安装误差不应大于±10mm。发热电缆敷设前,应对照施工图纸核定发热电缆的选型是否满足设计要求;并对电缆的外观质量等进行认真检查,确认不存在任何问题后再进行安装。 第9.3.2条 发热电缆敷设前必须先检查外观质量,有外伤、破损不准敷设。 第9.3.3条 发热电缆安装前应测量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和绝缘,并做自检记录。 第9.3.4条 在发热电缆施工前,应确认电缆电源冷线预留管、温控器接线盒、地温传 感器预留管、采暖配电箱等预留、预埋工作已完毕。 第9.3.5条 发热电缆必须按设计图纸要求敷设,安装时应禁止电缆拧劲,弯曲电缆时,圆弧的顶部应加以限制(顶住),并进行固定,防止出现“死折”;电缆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厂家规定值。 第9.3.6条 发热电缆设在隔热材料上时,发热电缆下必须铺设钢丝网或金属固定带,以保证发热电缆不被压入隔热材料中。 第9.3.7条 发热电缆定位后,用扎带在钢丝网上固定,或采用金属固定带。 第9.3.8条 发热电缆的热线部分不应进入冷引线预留管。 第9.3.9条 发热电缆安装完毕,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、绝缘电阻检测,并进行记录。 第9.3.10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采暖系统的电气施工应符合《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验收规范》(GB50254-96及GB50258-96)的规定。 第4节 填充层的施工 第9.4.1条 填充层施工应在发热电缆经通断检测和绝缘性能检测合格后进行。 第9.4.2条 混凝土填充层施工应具备以下条件: 1. 所有靠垂直部件处的边缘隔热条已安装完毕。 2. 所需伸缩缝已由设计人员做出规定,并由填充层的施工公司做了布置。 3. 通过隐蔽工程验收。 第9.4.3条 混凝土填充层的施工,应由土建施工方承担;供暖系统安装单位应密切配合。 第9.4.4条 浇捣混凝土填充层时,必须在发热电缆上部架设操作板,保持施工人员在板上操作,严禁踩踏发热电缆;施工人员应穿软底鞋,采用平头锹。 第9.4.5条 混凝土填充层的养护周期不应少于21天。养护期满后,对地面应妥加保护,严禁在地面上运行重载、高温烘烤、直接放置高温物体和高温加热设备。填充层在养护期内,严禁对发热电缆系统进行通电加热。 第9.4.6条 填充层施工完毕后,应进行发热电缆的标称电阻、绝缘电阻检测,并进行记录。 第5节 面层的施工 第9.5.1条 发热电缆地面辐射供暖装饰地面宜采用以下材料: 1. 水泥砂浆、混凝土地面 2. 磁砖、大理石及水磨石地面 3. 符合国家标准的复合木地板、实木复合地板及耐热实木地板。 第9.5.2条 面层施工前应确定填充层是否达到地面层需要的干燥度后才可施工。面层施工,除应符合土建施工设计图纸的各项要求外,尚应符合以下规定: 1. 施工面层时,不得剔、凿、割、钻和钉填充层,不得向填充层内楔入任何物件; 2. 面层的施工,必须在填充层达到要求强度后才能进行; 3. 面层(石材、面砖)在与内外墙、柱等交接处,应留8mm宽伸缩缝(最后以踢脚遮挡);木地板铺设时,应留≥14mm伸缩缝。 第9.5.3条 以木地板作为地面层时,木材必须经过干燥处理,且应在填充层和找平层完全干燥后,才能进行地板粘贴。 第6节 卫生间的施工 第9.6.1条 卫生间应做两层隔离层,作法可参见附录 A。 第9.6.2条 卫生间过门处应设置止水墙,在止水墙内侧应配合土建专业作防水,以防止卫生间积水渗入绝热层,并沿绝热层渗入其它区域。加热管穿止水墙处应设防水套管,防水套管两端应加密封。 第9.6.3条 电缆敷设时,靠近卫生洁具处应留有一定的距离。 第7节 温控装置的施工 第9.7.1条 检查温控器的安装盒、发热电缆冷线穿管是否已经布置完毕。 第9.7.2条 安装温控器的感温探头前,对传感探头应进行外观检测;先铺设φ16穿管并用塑料捆扎绳固定穿管安装探头线,传感器可设置在安装好的预埋管里,管道末端封堵并尽可能放置在混凝土层上部。 第9.7.3条 温控器安装在墙上位置及高度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, 安装后应与地面平行,稳定牢固,不应用家俱遮挡温控器,温控器应设在不直接被风吹处,温控器的四周不要有热源体。 第9.7.4条 温控器安装时,应将发热电缆可靠接地。 第8节 安全施工和成品保护 第9.8.1条 发热电缆和系统安装间歇或安装完毕后,应注意成品保护。 第9.8.2条 发热电缆、隔热材料及塑料配件均不得与明火接触或高温烘烤。 第9.8.3条 发热电缆安装过程中,应防止油漆、沥青和其他强酸、强碱等有机污染物与发热电缆接触。 第9.8.4条 发热电缆表皮要保证在安装过程中的完好,禁止用利器刮破, 第9.8.5条 安装完毕后,敷设发热电缆的地面应设立明显的标志。严禁在铺设区内运行重荷载或放置高温物体及高温烘烤,严禁在铺设区内穿凿,钻孔和进行射钉作业。 第9.8.6条 施工全部结束后,应绘制竣工图,准确标注发热电缆敷设位置与地温传感器埋设地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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